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110
债券代码:123254 债券简称:亿纬转债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号会议室,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以
下简称“《会议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为29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8,626,106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
有人共计118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2,901,354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共计290,135,400元,占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5.8027%;通过通讯方式出席的债券持
有人共计17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5,724,752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
共计572,475,200元,占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1.4495%。
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8,626,106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862,610,600元,占出席会议
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0.00%;
反对0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0元,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所持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0.00%;
弃权0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0元,占出席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
持有人所持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钟沈亚律师和宋旭博律师出席了本次持有人会议,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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